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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污水处理费本月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9:25 南方日报

  城区污水处理费本月上调

  居民用水:0.45元/立方米

  工业团体用水:0.6元/立方米

  商旅建筑用水:0.65元/立方米

  本报讯自2006年1月起,肇庆市端州城区污水处理费实行新的收费标准,居民用水每吨提高0.05元,由原来的0.4元/立方米,提高到0.45元/立方米;工业团体用水提高0.2元,由原来的0.4元/立方米,提高到0.6元/立方米;商旅建筑用水提高0.25元,由原来的0.4元/立方米,提高到0.65元/立方米。这是记者昨天从肇庆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市污水净化处理厂有关负责人介绍,原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无法满足营运需要,该厂于去年7月向市物价局申请调高端州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市物价局于8月召开听证会,综合听证代表的意见,拟定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在第十届十次、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同意调高端州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谢辉郑君胡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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