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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扎后怀孕 索赔遭拒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9:26 南方都市报

  结扎后怀孕索赔遭拒绝

  医院认为不属医疗事故,计生部门称结扎后有可能怀孕

  本报讯(记者韩成良)妻子半年前在医院做了结扎手术,最近发现又怀孕了。丈夫认为这是医院结扎手术出了问题,遂向医院索赔。

  柴先生夫妇都是外地来虎门打工的,他25岁的妻子今年3月份在虎门北栅医院经剖腹产生下一婴儿。夫妇俩觉得已经有两个孩子了,于是要求做结扎手术。北栅医院妇产科于是为柴某妻子做了输卵管结扎手术。

  不久前,柴某夫妇惊讶地发现,柴妻已有身孕两个多月了。“我们不想再要孩子了,12月底又不得不到北栅医院把孩子拿掉。”柴先生说,这肯定是医院的责任,希望能得到相关补偿。

  昨天下午,记者和柴先生一同来到虎门北栅医院。柴某向记者展示了他妻子今年在该医生产、结扎和后来的流产等证明。“这不能算医疗失误,更不是医疗事故。”医院院长和妇产科主任认为,当初为柴某妻子做结扎手术,是严格按照手术规定的。“手术肯定不会出现问题。但因为输卵管很有可能复通,结扎后出现再怀孕的可能是存在的。即使切断输卵管,还有发生宫外孕的可能。”该院领导称,若出于人道,医院可免费为柴妻再做一次手术。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东莞市计生局。工作人员介绍,妇女做了结扎手术后,的确存在再次怀孕的可能。“但几率很小,最多在1%左右。”这名工作人员还称,柴某的索赔目前内在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但如果通过医疗鉴定,发现柴妻此次怀孕是上次结扎的手术本身存在问题的话,医院就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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