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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相互辱骂后脑病发作 邻居被判赔偿医疗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9:3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近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双方因琐事对骂,造成一方诱发脑梗塞致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2003年11月,村民王某因琐事与邻居李某发生争吵,进而相互辱骂起来,但并未发生身体接触。许多村民闻讯前来劝架,眼看一场风波即将平息,李某转身走了10余米后,突然眼前一黑,栽倒在地,遂被送往某镇卫生院治疗。

  经医生诊断,李某为脑干梗塞,头皮血肿。于是,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进行损害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自身疾病是造成其脑梗塞的主要原因,李某应承担主要责任,王某与李某争吵是造成李某脑梗塞的诱发因素,王某应承担次要责任。于是判决王某承担李某各项合理费用的40%。(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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