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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14名逃逸者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9: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翔通讯员交宣、周斌、蒋忆军)28岁的曾雄(化名)在决定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他曾遭到母亲的极力反对。这位幼年丧父的孝子,昨天中午在白云交警一大队痛哭失声:“我难受,但如果我不自首,妈妈是过不上好日子的。”

  去年12月18日,本报头版头条刊登《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最高奖五千,警方敦促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明年1月20日前自首》的重要消息,并公布188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的详细资料

,给予在逃肇事者以极大的震慑力。昨天记者获悉,消息发布后,至今已有14名逃逸人员投案自首!

  1月20日前自首可从宽处理

  据统计,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去年10月25日开展“蓝剑”追逃专项行动两个月来,目前已有近100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归案,其中33人在亲戚朋友的极力劝说及公安交警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攻势下,考虑到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到公安交警部门投案自首。

  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再次通过本报呼吁交通肇事逃逸人员认清形势,在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1月20日期间尽快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予以惩处;对包庇、窝藏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线索协助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公安机关将给予200元~5000元的奖励。公安机关为检举、揭发人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

  广州交警24小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投案、举报受理电话为:020-110、83118494、13316217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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