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清理公厕却掏出死婴遏制遗弃行为存在法律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9:56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志刚) 昨日9时50分许,长春市解放大路北侧某公厕,工人在清理厕所时,掏出了一名已死的男婴,围观群众纷纷谴责造孽的人。

  昨日,记者赶到该公厕,看到男厕门外不远处的墙边,一死亡男婴满脸是血躺在小被子上,身体已僵硬。“哎,这是谁这么造孽呀!看看,孩子的脐带还在呢,做父母的怎么这么狠心啊!”清洁工人张阿姨气愤地说。60多岁的王大爷看到死婴后非常生气,他觉得遗

弃婴儿的事已成了一个社会问题。

  据了解,当日上午,有工人来清理该公厕,结果却掏出了这个死婴,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就将死婴放在墙边了。长春市南关区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但警方也无法确认死婴的来源及死亡时间等问题。目前,死婴已被警方送往殡葬部门处理。

  一位律师表示,弃婴父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已严重侵犯了婴儿的受抚养权甚至生命权,如行为人主观恶意希望或放任婴儿死亡,其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于情节严重的弃婴行为,应该立案调查。

  但由于很多遗弃者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对此公安机关往往难于核实查证、认定罪名,更不要说最终移送起诉。同时,法律本身存在“空白”,打击力度不够,造成弃婴行为难以遏制。因此,如何完善法律,真正通过法律来维护婴儿的权益,给遗弃者以严厉的打击,才是最终消灭弃婴现象的关键。(新闻编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