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六部委“解限”小排量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0:14 红网-三湘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 刘铮南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今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

  记者今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节能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现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

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

  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

  记者了解到,前些年,一些地方针对小排量经济型汽车、柴油汽车等废气和噪声污染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够美观等问题,在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出租汽车车辆更新中,制定出台了一些限制性规定。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我国国情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链接

  80多个城市“限小”

  近些年,全国有22个省份80多个城市存在对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政策。在北京,排量1.0以下的汽车目前还不能上长安街和二、三环快速路。

  在美、日、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已占70%以上。专家指出,随着2004年中国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市场,私人汽车保有量突破总保有量的“半壁江山”,“解限”对于引导什么样的轿车进入中国人家庭意义重大。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