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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炸弹客"杨儒门二审被判5年10个月罚金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0: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6日电被称为“白米炸弹客”的杨儒门案,台“高院”6日宣判,判处杨儒门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不得交保,全案可再上诉。

  据“中央社”报道,去年10月此案曾一审判处杨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科罚金新台币10万元,经上诉后,台“高院”今日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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