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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国不断完善孤儿救助制新政策含三方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0:5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月5日讯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介绍2005年中国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以及社会捐助活动开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问到,前不久刚刚结束的民政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加强两孤两院建设,目前我国有多少孤儿,被福利机构收养的占多少?他们目前是什么样的生存状况?

  李立国回答说,两孤两院,两孤指的是孤儿和孤老,孤儿是指0—18岁失去父母的儿童,孤老广义上指孤寡老人,狭义上是指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抚养人和赡养人的老人。两院主要是指儿童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

  去年在召开中华慈善大会前,民政部对全国孤儿情况进行了系统调查,我国一共有57.3万多名孤儿,其中6.6万名被政府主办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建立的补缺型福利制度中,对孤儿就一贯有照顾政策,但是也存在着基本生活费保障程度低、孤儿保障覆盖面不全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制度内容不全面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民政部正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4个部委研究完善孤儿救助制度。

  即将形成的新的比较完善的孤儿救助政策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全覆盖的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通过各级财政的安排,为孤儿提供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生活费;二是加快新建和改造儿童福利设施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步伐,为收养儿童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三是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涉及孤儿生活成长的多方面给予帮助。

  对广义范围的孤寡老人,我们通过发展老龄事业,包括养老服务业来提供服务,保障他们安度晚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主要通过发展居家养老、社区服务和机构照料来实现。对狭义范围的孤老,主要是“三无”老人和农村的五保老人,主要通过发展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形式并存的养老服务,覆盖到所有的对象,并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同时,政府主导加强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和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为老人们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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