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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自首本月20日是大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1:33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何雪华通讯员交宣周斌)自市公安交警部门12月18日发布《关于敦促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后,已经有14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投案自首。

  百名肇事逃逸人员归案

  据了解,2003年,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交通事故追逃分队,专门负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共抓获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在逃人员近百名。2005年10月25日至2006年2月1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蓝剑行动”百日追逃专项行动,集中优势兵力近100人组成8个追逃行动队,截至2006年1月4日,近100名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归案,其中33人在亲戚朋友劝说及法律法规、政策教育攻势下自首。

  本月20日是投案自首大限

  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交通肇事逃逸使相当部分当事人的行为由一般交通肇事转变成为刑事犯罪,再次呼吁交通肇事逃逸人员认清形势,在2005年12月20日至2006年1月20日期间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予以惩处;对包庇、窝藏交通肇事逃逸人员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肇事逃逸者最高奖五千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呼吁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交通肇事逃逸人员、车辆,对提供线索协助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给予200元~5000元奖励。公安交警部门提醒,群众发现交通事故逃逸车辆、人员时可用相机或手机等拍摄肇事车辆,最重要的是记住肇事司机相貌、肇事车辆号牌、车型、颜色等特征,警方会及时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将为检举、揭发人保密,并对检举、揭发人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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