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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孕妇引发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1:44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据新华社北京消息,边女士住在北京丰台区马家堡一个小区,她与张女士是楼上楼下的邻居。最近,边、张两家因为一条狗引发了一场官司。作为原告的边女士日前拿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张女士赔偿她1万余元。

  2005年7月17日,边女士在所住的17层楼道内,遇见了张女士家饲养的棕狮犬,当时该犬没有拴住,且无其他防护措施和装置。这条犬看见边女士后,就开始追咬她,致边女士

左臀部及左腿多处严重创伤。

  边女士随即到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就诊,医院对她进行了伤口清洗上药,并开了口服消炎药。可怕的是边女士到医院就医时发现自己已经有了37天身孕,因被狗咬伤需要注射狂犬疫苗,医生建议她做流产手术。边女士在万般无奈下只好做了人工流产。术后,医院建议她休息二周,半月后进行复诊。边女士为此支付医药费4321.88元,交通费296元,休息了二周。

  丰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张女士所饲养的犬,因她看护不周,将边女士咬伤。对边女士所受的伤害,张女士应承担责任,赔偿给边女士因此所造成的合理的经济损失。边女士因注射狂犬疫苗无奈采取人工流产手术,其要求张女士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法院酌情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张女士赔偿边女士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及护理费等费用5900余元,赔偿边女士精神抚慰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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