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家属向物管索赔118万被驳回(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1:48 信息时报

  深圳消息“周一男惨案”中被害人向永进的父亲向文兵状告信托花园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索赔118万元。昨日,向文兵收到福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认为物管公司懈怠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同时驳回了向文兵的索赔请求。据悉,向文兵表示将上诉。

  案情回放

  家属向物管公司索赔百万

  向文兵诉称:其女儿向永进、外孙女杨诗逸和周一男等一起居住在信托花园内,三人于去年5月26日在家中被害。法院的判决书指出,罪犯罗军等人多次到信托花园“踩点”。案发当天,罗军等长时间在信托花园门口守候,进进出出形迹可疑,但该小区的保安没有询问和登记,门卫形同虚设。此案案犯人数多达4人,杀害共5人,目标之大、作案时间之长、进出次数之多,均属罕见,而门卫、保安人员居然没有丝毫发觉。某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致使其亲属在家中长达10个小时陷入绝境,本可得到救助却因无人发现而无法得到救助,最终惨遭杀害。他请求法院判令某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向永进、杨诗逸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差旅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8万元。

  法院判决

  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过错

  福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罗军等犯罪分子进入信托花园,在案发现场作案长达11小时,期间罗军又到信托花园门口守候,为其他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并多次进入案发的房屋,但均未引起物业管理公司的注意及警觉,物业管理没有尽到一个诚信、善良的物业管理者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物管公司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酌情认定物管公司应对罗军等5名犯罪分子的赔偿额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向文兵亦无法得到赔偿

  法院还认为,向文兵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罗军等5名犯罪分子赔偿向永进、杨诗逸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赡养费等共计104万余元后,向文兵又上诉,要求二审法院判决5人赔偿其各项损失1万元,放弃了其他103万余元的赔偿要求。因为罗军等5人才是侵权责任的最终赔偿人,物管公司承担的是对罗军等人赔偿责任的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向文兵无权就其放弃的部分要求物管公司承认赔偿责任。而且物管公司只是在罗军等5人无力支付1万元赔偿款时,才对该1万元赔偿款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深圳市中级法院已经通知向文兵领取1万元的赔偿款,向文兵的损失已经得到了赔偿,因此物管公司无须再承担该1万元的补充赔偿责任。

  向文兵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失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向文兵无权向罗军等5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而物管公司承担的只是补充赔偿责任,因此无须赔偿向文兵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外,杨诗逸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其父亲杨文,其外公向文兵是其第二顺序继承人,向文兵请求物管公司赔偿杨诗逸死亡给其造成的损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遂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向文兵的诉讼请求。

  向文兵律师:

  当事人会提起上诉

  昨日向文兵的律师王新年告诉记者:向文兵及其家人明确表示将上诉。由于此案实施杀人行为的犯罪分子无赔偿能力,向文兵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上诉时,主动要求降低赔偿金额为1万元,但是这并不是放弃了要求犯罪分子赔偿的权利。此外,该律师表示下一步将申请公安机关重新对杨诗逸的身份进行鉴定,看其是否是周一男的亲生骨肉,以便就周一男的遗产分割问题提起诉讼。《晶报》供稿

  

家属向物管索赔118万被驳回(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