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不是政府集资敛财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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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2:5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一月四日电 题:“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不是政府集资敛财的改革” ——访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 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水、暖、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多年来一直被认为是端着“铁饭碗”的垄断领域,也由此被专家称为中国“二十年来改革幅度和变化最小的企业”,然而一向“静如死水”的垄断领域近期却接二连三地传来改革消息。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徐宗威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不能一改了之、一卖了之,同时也不是政府推卸职责、集资敛财的借口。 不是政府推卸职责的改革 在计划体制下,城市中的公共交通、燃气、供水、绿化、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维持日常运营都是靠政府的财政补贴,其支出也占了当地政府财政支出的相当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成了政府的“包袱”。 “现在讲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有的项目和外方合资了,有些公用事业企业改制了。但不管理怎么改,政府该补贴的还得补贴,绝对不是改革了,地方政府就可以不拿钱了,更不可以一改了之、一卖了之。”徐宗威说,地方政府不再拿钱,承租企业也不会拿钱,肯定是向老百姓要,而市政公用事业的很多项目很难向作为个体存在的居民要钱。所以不管怎么改,市政公用事业仍然是政府不能推卸的重要职责。 不是政府集资敛财的改革 市政公用事业实行市场和股权多元化可以缓解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与政府财政相对不足的矛盾,改善公用事业行业和企业相对落后的经营状况。 但徐宗威同时警告说,在改革中,很多投资主体积极地与地方政府商议合资合作事项,承诺会有多少资金投入,而地方政府正在为建污水厂、燃气厂等缺乏资金来源犯愁。企业真正看中的是地方市政公用事业市场相对垄断和稳定的收益。地方政府在比较竞标合同的时候,不能只看谁的投资最多,应更多衡量谁能提供持续稳定良好的服务。不能把公用事业改革简单地变成开辟新的融资的渠道,这是很危险的。 不是公共资源私有化改革 现在一些地方开始对公用事业项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徐宗威表示,但不管是委托、租赁、承包、合作、代建,都应坚持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始终要姓“公”。如果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改姓“私”了,特许经营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地方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都改姓“私”了,那一定是败笔。国有资产可以退出一部分,但公共资源一定是姓“公”。 不是淡化政府监管的改革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大体是沿着“政企分开—企业改制—市场多元—特许经营”几个大环节进行的。“似乎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了,公用事业项目运营市场化了,政府就不应再管得太多,这是大错特错的。”徐宗威说,虽然很多市政公用事业项目都按照市场机制和市场办法交给企业去经营和管理,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更需要加强监管。现在是市场经济,政府监管应当更多地研究市场机制和市场的办法,但不可放松,因为政府维护的是公共资源的安全和民众的利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