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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全部享受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2:52 兰州晨报

  残疾军人全部享受医保无工作单位的由统筹地区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兰州市已展开前期工作

  本报讯(记者朱婕)兰州市将建立和完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机制。

  残疾军人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

助。另外,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也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准。

  1月4日,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根据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目前,兰州市民政局正在对全市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为统一办理相关人员的参保、缴费等手续做好各项前期协调工作,并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切实保障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基本医保

  《办法》规定,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随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费。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所在单位无力参保和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由统筹地区民政部门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其单位缴费部分,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民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军人所在地财政安排资金。

  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残疾军人所在单位帮助解决;单位无力解决和无工作单位的,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民政、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由残疾军人所在地财政安排资金。医疗补助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是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残疾军人的补充医疗保障。医疗补助所需资金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残疾军人医疗费实际支出和原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测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各地要保障残疾军人现有的医疗待遇不降低,尤其要对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给予政策倾斜。医疗补助资金要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单独列账。三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据悉,《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由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各级民政部门将按要求严格审核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相关资料,统一办理相关人员的参保、缴费等手续,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参保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按规定保障参保残疾军人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安排有关资金,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当地财政确有困难的,上级财政要帮助解决,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切实负起责任。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及残疾军人人数较多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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