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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狱中起诉佛山工商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3:3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卢晓?)目前仍被羁押的张海的代理律师张民昨天向记者证实,张海已对佛山市工商局、三水区工商局批准变更健力宝股权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健力宝集团向汇中天恒进行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2005年12月25日禅城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并进入诉讼程序,双方都在准备下一步的答辩和向法院提交证据。

  矛头直指“行政违法”

  据张民律师介绍,张海此次提起的行政诉讼明确指向佛山市工商局和三水区工商局对健力宝股权转让登记行为违法,更进一步说就是“佛山市工商局和三水区工商局对健力宝股权转让登记的行政行为属违法行为,因此该次股权转让无效。”

  张民昨天表示,2004年11月17日张海所持40%的健力宝股份就一直被冻结,2005年5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张海仍处被羁押状态,汇中天恒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办理了股权转让呢?佛山市和三水区工商局又怎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律师张民向记者表示,具体的开庭时间有待禅城区人民法院安排决定,但他们已在积极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和证据。有资深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法院判定张海胜诉,不但汇中天恒收购健力宝股权的变更登记失效,其后汇中天恒将股权转手台湾统一的行为也将失去法律效力,引起一系列连锁效应。

  诉讼有四大理由

  张民律师向记者表示,国家对股权转让登记有着相当完善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都对股权转让交易有着完备的规定,对具体约定的双方签定合同的性质,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初步拟订四大诉讼理由:一是双方签定的转让协议是否生效,二是股权转让程序是否合法,股权变更登记是否存在不合法之处,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三是公安部门的介入是否合理,四是变更登记权限是否存在违法之处。

  张民表示,张海与汇天中恒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第二天,其持有的健力宝近40%股份已被法院冻结,其中有CASA公司持有的32.8%股权,汇中天恒曾公开表示“张海持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CASA公司的股权早已过户”,大约还有8%的股份是不是还没有过户成功,依然被法院冻结呢?目前张海在行政诉讼状中提到的“转让协议是否生效”就指的这个,张民律师据此认为,在张海的股权还在冻结或存有疑问的情况下,两级工商局批准汇中天恒的股权变更登记是违法的。

  张民未再进一步阐述这四大诉讼理由的具体内涵,但他表示,已经在积极准备起诉的证据和材料,接下来准备下一步答辩以及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交换,但也不排除在开庭时提起新证据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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