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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庙铜像被盗案宣判:7被告分别判8个月至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6:37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1月5日电 河南开封县法院日前对朱仙镇岳飞庙文物铜像被窃一案公开宣判,7名被告人被判刑。

  经审理查明,刘文辉曾于2003年在开封市开设打金店,其间到朱仙镇岳飞庙,发现庙内存放有古铜像。2004年春节后,刘文辉、戴志钢、郑跃新同张萼垂、蒋鄂兵等人预谋盗窃岳飞庙的铜像。当年4月14日夜,刘文辉、戴志钢、张萼垂等6人翻墙跳进朱仙镇岳飞庙内

,将殿内的东岳圣母铜像推倒。因6人抬不动铜像,盗窃未能得逞。

  2005年4月5日下午,戴志钢、喻新春、郑慰聪、张萼垂4人从杭州坐火车赶往开封;4月6日上午,杨建国、伏桂华乘坐唐万华的面包车从湖南汨罗市出发赶往开封。次日,7人在开封火车站附近一旅店会合。当夜11时左右,张萼垂、戴志钢、喻新春、郑慰聪、杨建国、伏桂华6人携带竹竿、破坏钳等工具跳墙进入岳飞庙,用绳子将铜像捆好后从庙北门抬出,用车拉走。后经郑跃新介绍,刘达仁在明知是被盗物品的情况下,与郑跃新以83800元的价格将铜像买下。案发后,铜像被追回。杨建国在逃,另7名涉案人员被抓获。经开封市文物鉴定组鉴定,该铜像为国家二级文物。

  被告人戴志钢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是累犯,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刘达仁犯收购赃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8年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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