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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警婚姻变化、建房买车等要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7:26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月5日电(王骏勇、沈宫轩)民警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本人建房买车、被新闻媒体曝光等须向组织报告。新年伊始,江苏省公安厅修订下发了《民警八小时外管理规定》,力求通过构筑组织、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民警在业余时间发生影响公正履行职务、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行为。

  《规定》要求民警遇有下列情况必须向组织报告:凡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

和个人赠送钱物无法退回或推辞不掉的,应及时报告,并将钱物上交;建立婚姻关系或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直系亲属涉嫌犯罪或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本人建房、买房或购买汽车等重大经济活动的;被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此外,江苏省公安厅要求民警八小时外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酗酒、着警服在公共场所娱乐消费;不得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活动;不得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讨债;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开特权车,不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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