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理应为“限小解禁”做出榜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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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22:12 红网 |
六部委“限小解禁”文件公布后,有媒体的记者昨天以北京市民的身份向北京市发改委进行了咨询,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黄处长表示,现在北京正在研究相关政策,但小排量车能上长安街的可能性很小。她说:“其他的路段还可以商量,但长安街商量的余地不大。”(据1月5日《东方早报》报道) 六部委联手出台文件为限小解禁,决心之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让大家看到了 小排量车扬眉吐气的曙光——但北京市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黄处长的一席话,不啻迎头泼来一瓢冷水——“其他的路段还可以商量,但长安街商量的余地不大”,余地不大,是一种委婉的外交口令——说白了,背后的意思就是长安街依旧限小。先让我们看看黄处长认为长安街不能解禁的理由:一是“现在长安街已经远远超出原设计能承受的汽车量,虽然长安街经常戒严,也没有缓解长安街的拥堵压力”;二是“北京不同于其他城市,是全国的政治中心,目前道路已处于超饱和状态,确保这些道路的畅通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三是“法规有一个‘先法’‘后法’的问题,不存在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制定的政策相违背的问题。根据《交通法》,北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交通法》在前,部委文件在后。” 现在长安街已经远远超出原设计能承受的汽车量,时常造成拥堵压力,这是事实,但该事实不能成为限小的理由,而恰恰应该“限大”,理由很简单,大车体格魁梧,体积庞大,自然更应该是拥堵压力的“罪魁祸首”。至于说,小排量汽车制动性能差,提速慢,容易造成拥堵,这纯粹是无稽之谈。事实证明,小排量汽车性能并不比大排量差。国外发达国家小排量汽车大行其道,如果说存在上述毛病,这可能吗? 北京不同于其他城市,是全国的政治中心,目前道路已处于超饱和状态,确保这些道路的畅通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这也是事实。但这个事实同样不能成为限小的依据。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北京市更应该方方面面体现出平等和民主。不说小排量汽车根本就不存在莫须有的罪名,即使真存在,也不能因容易造成拥挤而放弃了政府在维护公民平等权利方面的职责。保证民意的表达和公民平等权利的实现,实在要比保证道路的畅通重要几万倍。 六部委制定的文件后于北京市依照《交通法》规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这也是事实。但这个事实同样不是北京市抵触六部委新文件精神的证据。法有前后,法同样有优劣,这是常识,实施先法后法的根据是哪个法更符合现实国情——在油荒来临,小排量进入越来越多的百姓生活,民众追求平等权利热情高涨的时下,废先法,行新法,才是明智务实之举。 总之,笔者觉得作为限小的始作俑者——当年北京市根据小排量车废气和噪声污染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够美观等因素首先限小,既而上海、广州……等全国100多个城市跟从限小——北京市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反思,顺从民意,及时跟上形势,服从六部委解禁小排量文件,首先全部路段解除限小,为那些当年的盲从者做出表率。 诚如此,这才是首都的首善精神之所在,才是民众福祉之所在。 (稿源:红网) (作者:王伟) (编辑:潇湘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