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促婚姻家庭社区村镇邻里和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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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23:14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 田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5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要加大婚姻家庭纠纷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村镇邻里关系的和睦。 肖扬说,社区是社会的单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社区的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促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建设。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要制止家庭暴力、遗弃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不道德行为,倡导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相互扶助的传统美德;在处理社区、村镇邻里纠纷时,要倡导互相尊重,相互帮扶,爱护环境,举止文明的和谐社区新风尚;对婚姻家庭纠纷和社区村镇间的邻里纠纷,可以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街道、村镇、社区的组织先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此类诉讼后,也要贯彻诉讼调解的原则,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提倡到案发地巡回审判,以案讲法,宣传社会主义的新风尚,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社区、村镇邻里关系的稳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