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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路在何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2:27 人民网-华南新闻

  连日来,特大咸潮侵袭珠江口,中山、珠海等地用水吃紧。咸潮肆虐,与连月的干旱和天文大潮有关,更与珠江径流量减少、污水增多有关。

  发展经济与保护水源,是珠江上、下游地区都面临的矛盾。上游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石漠化”现象、水污染也日益加剧。地面缺少植被覆盖,地表水无法涵养,一遇降雨即泥沙俱下,一泻千里,严重威胁着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下游经济迅速发展与水资源

环境承载力之间不协调,出现了“身在水乡无水喝”的尴尬局面。地处珠江下游的广东计划未来5年动用400亿元治理珠江污水问题。但是,如果上游保护不好,下游治污效果肯定要打折扣。有人提出,应该给予上游地区适当的生态补偿,帮助他们调整产业结构,防治水源污染。但是,生态补偿由谁补偿、如何补偿、补偿什么,都需要认真研究,从长计议。

  也许,发达国家保护资源环境、调整资源枯竭型城市结构及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所积累的经验值得借鉴。它们的做法是,以政府为主导,制定法律规范和制度、宏观调控、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有效的资金筹集机制。通过权利金调节不同资源使用者之间的关系,通过矿产权出让金、矿业权有偿使用费调节国家与矿业权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具有生态税特征的消费税等调节资源消费者与社会的关系。这些税费收入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治理。资金不足时,政府会筹集资金加以补充。

  目前,广东省人大正在讨论修订《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条例》,对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的责任人、交接断面的设置与监测、对水质影响较大的政府行为的控制、跨行政区域河流污染纠纷的处理机制、交接断面水质超标的处理措施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也正进行《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探索建立跨省级行政区河流跨界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河流交界的水质控制断面和标准、水环境安全保障和预警机制等。

  保护好珠江水环境,对珠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多年前,在云南省马雄山麓珠江源头,桂、粤、黔、滇四省区党政负责人曾经分别题字“西水源头”、“饮水思源”、“同源共济”、“源远流长”。这16个字表达出“同饮一江水”及共同保障珠江流域生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这让我们对珠江未来生态保护有了信心。

  《华南新闻》(2006年01月06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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