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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拖欠近3年的63万元农民工工资终付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20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 1月5日下午,在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会议室,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罗启全从贵州兰花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手中接过63万元的支票,我省去年以来查处的金额最大的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划上圆满句号。

  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介绍,贵州兰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公司)2002年开始进行基建施工,2004年1月建成并投入生产使用。2003年上半年开始,不断有农民工

向清镇市及贵阳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工资被拖欠。经查,此案系贵州兰花水泥有限公司拖欠施工方工程款,导致施工方不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所致。

  由于两地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受到很大阻力,2004年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手此案。当年的几次协调后,该公司均未做出任何反应。于是总队要求兰花公司在2005年1月15日前先期偿付贵州钢建工程有限公司兰花水泥厂项目部被拖欠的76万余元农民工工资,然而到期后该公司没有执行。2005年1月24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向该公司下发《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限其15日内支付农民工工资,该公司依然拒不执行;2月1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后,该公司陆续支付了10余万元,余下工资迟迟不肯付清。经多次协商未果,12月19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向南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负责人介绍,这是该总队首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例。

  作者:张齐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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