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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人才可个人办入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21 南方日报

  自主创新被提至城市发展战略人才政策资源配置有重大突破

  创新型人才可个人办入户

  “十一五”期间研发投入达千亿元

  本报讯深圳昨日以今年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把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作为深圳未来发展的主导战略,大大增强城市持续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塑造自主创新的城市之魂。

  为此,深圳在《决定》中提出建立四大“高地”和建设“五大平台”。四大“高地”分别是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打造创新型人才高地;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型企业高地;发展战略创新产业,打造创新型产业高地,集中资源重点发展通信、数字视听、软件、新型储能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化合物半导体等六大战略创新产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打造自主知识产权高地。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需要支撑条件,即建设“五大平台”,提升源头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公共基础平台;完善创新资金链条,建设创新资本平台;充分利用海内外创新资源,建设创新合作平台;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建设最佳制度平台;培养强化创新意识,建设创新文化平台。

  资源配置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

  优先保障水电供应

  优先提供土地厂房

  本报讯深圳发布的《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人才政策、政府资源配置、完善创新资金链条、政府对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人才政策

  提供高质低租人才公寓

  《决定》放宽了创新型人才入户政策,具有海外名校或国家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深圳市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在深圳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的技术人才,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及其他基本要求的,可以个人身份直接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此外,对产业发展紧缺人才的培训费用,由政府、企业(单位)、个人共担;对重点引进和培养的高级人才,政府给予转向资助和生活补贴;为初到深圳创业或在深圳短期及兼职工作的各类创新人才提供高品质低租金的人才公寓;为民间创新人员的发明专利以及创新型“非共识”项目提供资助等人才政策措施。

  资源配置

  自主创新型企业获多项优惠

  以往政府对企业的扶持主要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有一定的门槛。《决定》第一次提出了政府资源向自主创新型企业倾斜,对扶持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制订了3项突破性政策和措施:

  一是经认定的自主创新型企业,除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外,优先保障水电供应,优先获得土地资源和厂房资源,优先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开发和研究。二是科技研发资金对创业投资实行匹配投入,支持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获得创业资本资助,三是政府优先采购本市资助创新型企业的技术、产品和服务。

  资金投入

  两级政府科技投入达百亿元

  一是在投入规模上实现突破。“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的创新资金要达到1000亿元,市区两级政府对科技的投入要达到100亿元。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从2005年的125亿元提高到年均200亿元,政府科技投入从2005年的17亿元提高到年均20亿元。

  二是在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上突破,积极培育发展资本市场;设立再担保资金,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担保代偿评估体系,实行财政有限补偿担保代偿损失;建立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实施“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等。

  政府改革

  具体项目或委托基金公司管理

  《决定》提出要政府部门逐步从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转变为资源配置方式的制定者、资源配置过程的监督者、资源配置绩效的评估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决定》对改革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制定措施,即推进统筹使用政府创新资金,将各类科技经费整合,按照功能分类设置专项资金,实行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管理模式;逐步探索具体计划和项目采取委托管理的模式,根据资助计划性质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公共专业服务机构或者非盈利机构进行管理等。

  记者观察

  新一号文件:又一个里程碑

  新年伊始,深圳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城市发展绽放出新春的初蕾。

  回顾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历史,先后经过两次发展高潮。第一次高潮是在1992年南方讲话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以加速度增长,全社会形成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共识、共鸣和共振。第二次高潮以1998年“22条”出台和1999年举办首届高交会为标志,一批自主型企业应运而生,奠定了深圳在全国高新技术产业的领先地位。

  2004年,市委、市政府以一号文件出台的《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和今年新的一号文件,完成了把实施自主创新从产业发展战略提高到城市发展主导战略的历史转变,并以此为标志,拉开了深圳第三次思想大解放和产业大发展的帷幕。

  今年新的一号文件提出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上,塑造自主创新的城市之魂,实现城市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大增强。鉴古知今,有理由相信,《决定》必然成为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和新起点。

  专题撰文本报记者江强

  图:

  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深圳第一支柱产业。

  本报记者何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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