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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抢劫团伙再次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21 南方日报

  半年时间内作案33起

  最大抢劫团伙再次受审

  大部分成员认罪但对细节提出异议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由梁某某等29人组成的深圳市建市以来最大的抢劫团伙,自2002年10月到2003年2月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作案33起,抢劫、勒索50名受害人港币114万元、人民币97万元及一批贵重物品,并致两人死亡、多人受伤。昨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重审此案。

  据悉,该团伙抢劫案涉案人数多达29人,分别来自湖南、广东、四川和香港等地,年龄多在22岁到32岁之间。据检方指控,自2002年10月到2003年2月期间,这一团伙时分时合,先后在深圳罗湖区、福田区一带疯狂抢劫33起。他们多在深夜凌晨之时,由三到六人组成作案小组,利用刀枪等作案工具进行抢劫。半年内用此手段抢劫勒索被害人港币114万元、人民币97万元以及手机、手表、首饰等物品一批。其中,2003年2月4日凌晨4时的拦截的士绑架案是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达75万余元。

  2004年3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案犯梁某某等6名主犯死刑,案犯丁某等4名主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黄某等3名主犯无期徒刑,另外16名案犯分别被判处两年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在判决后,6名被判处死刑及4名被判处死缓的案犯均当庭表示上诉。省高院审理后,将此案发回深圳市中级法院重审。昨日,该团伙20余名成员再次站到被告席上。在庭上,该团伙大部分成员都表示认罪,但对部分细节问题提出异议。有的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去抢劫的,有的则称自己没有动手只是旁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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