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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责令公司收回通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21 南方日报

  《多吃一鸡腿要罚50元》追踪

  本报讯(记者/华克涧)“感谢南方日报的报道,我们被罚一事已引起了劳动部门的重视,目前公司已决定不再罚我们了!”昨天,新锦大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员工致电本报记者,昨天本报《多吃一鸡腿要罚50元》已引起了龙岗区劳动局局长的重视,目前工作人员已责令公司收回通告,不再对元旦多吃鸡腿者罚款。

  昨天,本报B05版头条以《多吃一鸡腿要罚50元》为题,刊登了新锦大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对于公司65个员工元旦加餐时多吃一只鸡腿者将被罚款50元,另记过一次的报道后,引起了深圳市龙岗区劳动局李局长的重视,昨天上午,他责令龙岗区畈田劳动站工作人员前往查处。

  检查人员来到该公司,在核实本报的报道完全属实的情况下,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并责令其收回罚款通告。公司随之将多吃鸡腿的65人召集在一起,向员工进行了解释,并向宣布了多吃鸡腿者再也不用受罚决定。对此,员工较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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