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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停职待命制”逼人干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29 宁夏日报

  华兴讯(本报驻石嘴山新闻中心记者 吴少男)为了充分挖掘各级干部潜能和干事创业激情,全面提速各项工作,推进平罗经济的大发展,平罗县委决定实行停职待命等八项工作制度。

  这8项工作制度分别是:停职待命制、责任一元制、政令直达制、任务承诺制、轮岗招商制、梗阻处罚制、主动辞职制、跨栏淘汰制。当地一些官员称这些制度为8条高压线。

  在这8项工作制度中,有的适用于该县乡镇、县直部门及下属单位、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团体的科级干部,如停职待命制;有的则对该县县级党政领导的工作提出要求,如责任一元制。尤其是轮岗招商制极为引人注目,轮岗招商制是指轮岗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本职工作岗位,专职招商引资。轮岗对象是除了学校、医院、公、检、法单位之外,该县各部门、各单位所有在编在职的45周岁以下的干部职工;乡镇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行联系招商。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必须确定30%%的领导、20%%的干部和职工轮岗招商,轮岗招商期为1年。1年中可以联合招商,但是招商目标任务必须完成500万元以上。轮岗期满后,有业绩的回原单位工作,无业绩的除特殊情况外,继续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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