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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奶重点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工作结束本市“复原乳”标注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9:31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刘昕璐)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4家企业均未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在“中脂酸奶”、“超浓风味奶”和“低脂高钙风味奶”等3种产品中使用了复原乳的上海三元全佳乳业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了“复原乳”字样。这是昨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对液态奶重点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工作”的监管结果。

  记者获悉,从去年12月5日起,市质量技监局抽调人员,组成了5个液态奶重点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小组,在22天内,对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乳品二厂、乳品四厂、乳品八厂、上海达能酸乳酪有限公司及上海三元全佳乳业有限公司等5家液态奶重点生产企业进行驻厂监管。驻厂监管小组严格按照《液态奶重点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工作规程》等规定进行检查并记录,每天驻厂时间不少于8小时,同时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巡查,分别巡查了5家企业驻厂监管工作情况。

  目前本市共有9家企业生产加工液态奶,除在此次“驻厂监管”范围内的上海三元全佳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中使用“复原乳”外,上海真元乳业有限公司、上海蜜儿可营养乳制品有限公司、上海优露乳品有限公司等3家液态奶生产加工企业,也在其生产的部分“巴氏风味奶”和“酸牛乳”中使用“复原乳”。企业已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在相应产品包装上标注了“复原乳”字样。检测表明,本市涉及复原乳生产的企业在标识方面都比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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