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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游”变“夜幕游” 青岛历数旅行社八罪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0:56 青岛新闻网

  本报青岛1月5日讯5日,青岛市旅游局公布了2005年第四季度旅游投诉情况,在这一季度接到的158件投诉当中,旅行社占了79件次,成为市民投诉的“大头”。旅行社强迫客人参加自费项目、只接不送、司机路不熟,让“阳光游”成了“夜幕游”等八大“罪状”被旅游部门历数。

  青岛市旅游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第四季度,青岛市旅游投诉中心、旅游

质监所共处理来电、来访、来信旅游投诉158件次。其中旅行社79件次,占50%;其余较少的则为景区景点、海上旅游、旅游交通方面的投诉。

  据介绍,2005年第四季度投诉反映的旅行社组团发生的主要问题是:个别旅行社在境外强迫客人参加自费项目;车辆发生故障影响团队行程;返程火车票违约、没有导游送站;旅游车司机路不熟耽误时间、有的到了景点时天色已晚,达不到观光目的;个别旅行社提前半天返程,客人集体拒绝登机,导致团队滞留异地;地接发生的主要问题是因烟台、威海大雪导致团队无法前往造成群体投诉;部分旅行社接待“二日游”、“一日游”降低约定住宿标准;车辆条件差、购物次数多等。

  旅游部门提醒,目前正是春节出游报名的高峰期,市民在选择旅行社时,一定要检查一下旅行社的资质,并且要认真与旅行社签好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上的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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