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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土地使用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1:06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月5日讯(驻株洲记者 谭斯亮 通讯员刘勇)俗话说“生财有道”,株洲市民凌干武却为钱铤而走险,利用伪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伺机“生财”。为此,他被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所得赃款4500元被没收,判决从今日起生效。

  今年49岁的凌干武曾担任株洲市郊区国土局(1997年因株洲市区划调整被撤销)副

局长,现为个体工商户。2004年6月底,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办事处太阳村锦龙小区彭某等人通过熟人黄某找到凌干武,委托凌为他们自建的房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凌一口应允,并与黄某达成协议:每办好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凌将获得2000元报酬。

  随后,凌干武利用担任郊区国土局副局长时私自保留的空白国有土地使用证件文本(盖有原株洲市郊区国土局公章),填好有关内容,伪造了时间为1995年的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凭着这两本伪证,凌干武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顺利为彭某等7户建房户换取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获取“报酬”4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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