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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幼儿园属“打游击”无证幼儿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12:37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都市报记者 石鑫 吕建斌)

  1月5日,在小松柏幼儿园里被烫伤的小男孩巍巍伤情愈发严重,其家人依旧苦盼该幼儿园承担部分责任。而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该幼儿园无任何证照,属于非法办学的“黑幼儿园”,曾被管理部门取缔过。

  当日上午12时许,由于巍巍受伤的屁股和大腿多处出现水疱,疼痛难忍,其母肖芳琴再次找来私人诊所的医生为其注射消炎镇静药。

  “巍巍哭闹着不睡觉,可我们实在是没钱送他去大医院治疗,我去幼儿园讨要押金他们也不给,还让我写一份巍巍烫伤与幼儿园无关的责任书。”肖芳琴伤心地说。

  沙区教育局幼教办金老师通过对辖区所有注册过的幼儿园进行查对后发现,该幼儿园没有在教育部门进行过任何登记,也没有经过教育部门批准,属非法办学。

  自该幼儿园开办以来,因办学条件未达标,没有另设安全通道,火灾隐患十分严重,幼教办曾联合沙区消防科进行过多次查处。

  对此,他们要求老板关闭该幼儿园,也下达过通知并取缔了该幼儿园。但幼儿园老板一直和管理部门打起了“游击战”,屡查屡开。金老师表示,将尽快跟消防部门联系去查处小松柏幼儿园。

  新疆恒达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杨国兵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家长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幼儿园就有责任和义务对孩子的安全负责。孩子掉进开水桶里,属于幼儿园看管不到位造成的,且该幼儿园未经教育部门批准,属非法开办,更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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