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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任命两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20:56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1月6日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马晓义先生和高礼哲法官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并将在征得立法会的同意后,根据《基本法》第88条作出有关任命。

  曾荫权表示,马晓义先生和高礼哲法官两位在司法界地位崇高,享负盛名,被委任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可谓深庆得人。

  《基本法》第90条规定,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而作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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