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为中外企业和个人提供平等司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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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22:27 新华网 |
曹建明:为中外企业和个人提供平等司法保护创造保障对外开放司法“软环境” 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说,人民法院要坚持为中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积极创造有利于对外开放的司法“软环境”。 曹建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作上述表示。他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双重作用下,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加剧。各类涉外纠纷诉诸法律手段越来越多,司法应对涉外商事纠纷的任务加重。 基于此,曹建明要求妥善处理涉外案件,处理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维护好国家利益的关系。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不断开辟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新领域。正确处理司法与涉外商事仲裁的关系,加强对涉外商事仲裁的监督。继续探索解决涉外商事海事纠纷案件送达难、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难的新方法、新途径,提高涉外司法公正和效率水平,增强我国司法在国际上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曹建明还要求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司法协助,积极促进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