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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鹿鼎”让用户失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3: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市民翟先生购买了由南京金鹿鼎公司代理的电脑显示器,使用后发现显示器出现了严重的漏光问题,翟先生找到金鹿鼎公司维修中心进行交涉,该维修中心工作人员声称,显示器出现漏光现象不是质量问题,拒绝为翟先生更换显示器。

  翟先生去年12月24日在南京华海杰谷科技购买了一台电脑,该电脑的显示器选购的就是南京金鹿鼎公司代理的740N显示器。回到家中后,翟先生打开电脑发现显示器的三条边

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大面积漏光,电脑显示器右下角区域尤为明显。发现问题后,翟先生来到了南京金鹿鼎显示器维修中心,该中心检测人员检查翟先生购买的显示器后称,显示器漏光是正常的,不同意更换。翟先生随后在今年的1月3日、4日两天又找到南京金鹿鼎维修中心进行交涉,该维修中心均以他们已经对电脑显示器检测过了,没有质量问题为由,不同意翟先生更换电脑显示器的要求。翟先生说,南京金鹿鼎承诺出售的产品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免费上门服务,他购买的这个电脑显示器出现严重漏光现象,且产品在保换期内,南京金鹿鼎公司应该兑现它的这个承诺,该公司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让他难以接受。昨天金鹿鼎公司维修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在问明情况后语句冷淡地称:“你们媒体来采访我们有什么目的和意图,我们有这个义务告诉你们媒体吗?”说完便挂了电话。约五分钟后,该工作人员又打来电话解释道,昨天下午一点左右,金鹿鼎的负责人已经与翟先生达成共识,由金鹿鼎公司负责将翟先生购买的电脑送往“三星”质量检测站检测,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则由显示器生产厂家负责,如果检测后确定并不是电脑显示器的质量问题,将会追究翟先生的责任。昨日,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议律师认为,消费者购买电脑后便与销售商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销售商就应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售后服务。南京金鹿鼎公司承诺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该公司就应该履行这个承诺。消费者购买的电脑产品出现问题,南京金鹿鼎公司就有义务为其更换产品。消费者一直希望通过正常的途径解决问题,可惜在商家面前,消费者显得是那么的无能为力。这是一个典型的消费纠纷案例,厂家和经销商处于强势地位,对于消费者的问题采取强硬态度,而消费者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只有通过各种维权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于是将事情投诉到南京质量网。目前这一事件正在处理中,我们也将做跟踪报道。本报记者肖军实习记者祝月仙实习生何勇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07日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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