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斌:游走于红与黑间(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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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3: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湖南省临湘市副市长余斌受贿案经媒体披露引起广泛关注,舆情焦点锁定余斌“将受贿款用于公务开支和扶贫帮困”。对这个似乎游走于“劫富济贫”与贪污腐败之间的“悲情人物”,群众、专家看法不一,正反两方又众说纷纭。在“口水”酣战之际,日前《望新闻周刊》记者赶赴岳阳市及下属的临湘市,采访了余斌和当地知情人士以及政法部门。 对余案,同情者有之,认为其无罪甚至是“为民、为公受贿”者有之,也有人认为 余斌有罪当罚。以下是《望新闻周刊》记者摘录的部分群众关于余案的代表性观点:———对于社会“孝敬”给官员圈子的钱,是个人收了再支配,还是通过政策调节,现在还没有有效的措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余斌的行为,体现了这种原则。这种人被判刑,是“教条执法、僵化执法”。基于对此案背后原因的猜测,不少人认为“余斌太不善于保护自己”。———副市长拳拳爱民,为什么不通过合理合法的组织程序、行政举措来为民谋福祉?行贿者牟利,早晚而已。“为民受贿”,余斌要么在撒谎,要么真的不清楚自己在受贿。如果是后者,说明腐败深入官员的骨髓:不太富裕的地方官员事权与财权有冲突,“弄钱”成为官场“潜规则”后,将赃款个人支配顺理成章。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07日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