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被医院当作弃婴母亲向医院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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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3:2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郑州讯郑州市民谢蕊外出借医疗费长时间不返回,医院将无人看管的女婴当作弃婴送至福利院,不久婴儿病亡。在向医院等四家单位讨要婴儿的监护权被判败诉(本报2004年曾有报道)后,谢蕊再次将郑州市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8.306万元。昨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谢蕊在法庭上称,女儿2003年6月26日出生后因有病住进了郑州市妇幼保健 院。住院两个月后,她因拖欠住院费太多到广州借钱,但当年9月22日回来后得知,孩子在几天前已被妇幼保健院通过郑州市民政局和大石桥街道办事处送到了郑州市社会福利院。当她到福利院询问时,福利院称孩子因脑萎缩、肺部感染已死亡。2004年4月份,谢蕊将保健院等告到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讨要对孩子的监护权。法院以孩子已死亡为由驳回了谢蕊的诉讼请求。如今谢蕊再次将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8.306万元。谢蕊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她女儿不属于福利院收养的对象,同时医院送养时孩子有病在身,因此妇幼保健院的送养行为是违法的。 妇幼保健院辩称,原告几个月也不让家人来医院看孩子,所以院方有理由把婴儿当作弃婴送至福利院,另外孩子在送养前是健康的,所以院方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记者赵珊实习生刘伟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