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瓶不再是医疗废物 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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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4: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记者苑海震)1月6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卫生部门对医疗废物分类进一步细化,明确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再属于医疗废物。 据了解,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包括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②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