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输液瓶不再是医疗废物 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4: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苑海震)1月6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卫生部门对医疗废物分类进一步细化,明确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再属于医疗废物。

  据了解,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包括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②7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