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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因年龄不到弄虚作假 以姐姐名义结婚遇麻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5:2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关前裕 实习生 朱小燕 通讯员 韩朝霞)因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就拿着姐姐的身份证登记结婚;婚后贷款买房,也只得以丈夫和姐姐的名义办理房产证。这样的婚姻能受到法律保护吗?家住武昌的李女士为此忧心忡忡。

  今年26岁的李女士,1998年来汉打工时认识了武昌青年李亮(化名)。因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情急之下,她就以3年前失踪的姐姐名义,在老家领取了结婚证。

  2002年,夫妻俩贷款买了房。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时需要结婚证,最终房产证上是丈夫和她姐姐的名字。

  “如果我们离婚了,房产可是没你的份啊。”去年底的一天,李亮半开玩笑地说,李女士听了倒吸一口凉气。

  昨日上午,李女士偷偷来到武昌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手续如果办不到位,房产还真没你的份儿。”韩朝霞律师为她支招:先拿到与丈夫共同创业、出资购房的凭证,证明自己拥有房屋的部分产权;然后,申请撤销丈夫和姐姐的婚姻关系,若找不到姐姐,因其已失踪10年,可申请宣告姐姐死亡,然后再与丈夫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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