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内偷猎野保动物 两只猎物换刑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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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5:5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想偷猎野生动物“搞点收入”,不想将自己送入法网。5日,竹山县柳林乡洪坪村农民石某,被该县法院以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3个月。 去年10月,石某见当地一些餐馆“野味”走俏,于是萌生偷猎念头。当月19日,他潜入堵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在野生动物经常出没的地方设下6个绳套,捕获一只斑羚(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俗称“麻羊子”),和一只小麂(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俗称“麂 子”)。群众发现并举报,当日,石某被当地森林公安民警抓获。(邹汉青郑义勇吴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