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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09: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一月六日电(记者曾利明)记者今天从此间召开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中国将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这是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之后又一项给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带来实惠的新政策。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今天表示:经与有关部门反复磋商协调,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已经取得良好开端,正在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力争在“十一五”

期间基本建立这项制度。

  他要求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的落实,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多形式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养老问题有保障。

  从二00四年开始试点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妇年满六十周岁以后,由政府发放每人每年不低于六百元人民币的奖励扶助金。具体发放金额由各地根据地方财力自定,一直发放到扶助对象亡故时止。

  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实施的这项制度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重庆等西部五省、市和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江西、安徽、河南、湖南、湖北九个中部省份的九个地区以及贵州省遵义市进行试点,并受到热烈欢迎,取得良好效果。

  张维庆透露,目前这项制度已在全国二十三个省、区、市以及山东的二十二个市、县、区和西藏的十二个县全面推开,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自行试点。这项制度基本覆盖了全国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中央财政已经拨付专项经费近六点二亿元人民币。

  张维庆认为,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有关专家称,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其最大好处是帮助许多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解决了晚年的后顾之忧,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经济上能够真正得到实惠,有利于通过利益导向机制解决好“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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