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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发头被烫伤顾客要索赔理容中心拒不任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3:09 生活报

  本报记者 孙殿喜

  本报讯哈市市民张女士前不久在哈市南岗区一理容中心烫发时,头部被烫伤。理发师等随其进行了治疗,但被烫伤的部位将留下疤痕。如今,张女士再去找理容中心协商解决此事时,理容中心却拒不承认烫伤人的事实。

  据张女士介绍,2005年11月26日下午,她在南岗区一理容中心烫头发。烫发后她感到左耳偏上的头部有肿胀感,摸着还有硬包。张女士说:“我当时就把这种现象告诉了理发师,但考虑只是被烫了一下,我不希望理发师因此而丢了工作,所以就回家了。”可是,随后伤口发炎了。一周后,张女士再次来到理容中心,说明了情况。给张女士理发的理发师带着张女士来到哈医大一院,医院为其进行了处置。当时医生说烫伤并不严重,但如果三周后烫伤处结成的厚物质还不脱落,就会烙下疤痕。

  三周后,张女士发现被烫伤处结成的厚物质并没有脱落。2005年12月15日,张女士再次来到医院进行了处置。之后几天,厚物质脱落,几天后,医生告诉她,她的头部会留下疤痕。为此,张女士曾多次找到这家理容中心。

  5日下午,记者随同张女士来到该理容中心,工作人员称店老板不在。当初给张女士理发的理发师告诉记者,当初他确实给张女士烫发,而且也陪她到过医院检查。不过,这些都是出于对顾客负责的角度考虑的,并不能认定理容中心有责任,张女士的伤是否是烫伤他也不确定,理容中心也无法接受张女士索赔几千元的条件。理容中心一人代表老板称:“你还是到法院起诉吧,法院要我们赔偿多少都行。”

  记者在2005年12月30日的张女士看病时的医疗手册上看到,诊断结果为,左颅部烫伤二度深。目前,张女士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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