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下岗职工省劳动厅拨3个月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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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3:13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1月6日,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在“两节”期间,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省劳动保障厅近日采取了4项措施,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据了解,这4项工作是: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和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研究出台就业再就业新政策;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和春 风行动,通过这“两项活动”,为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再就业援助服务,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安排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工作,对2005年享受下岗生活费财政兜底政策的困难企业,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根据2005年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财政兜底比例,测算拨付生活费,期限为3个月,不足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部分由企业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