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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日本游“押金”横插一杠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4:54 新民晚报

  

春节日本游“押金”横插一杠子

  一读者近日向本报反映:她与先生报名参加某旅行社春节期间的日本7日游,团费近12000元,报名时旅行社还要求她先支付每人2000元、共计4000元押金,并明确告知:一旦签证被拒签,押金将一分不退。

  旅行社怎会如此霸气十足?记者立即向本市各主要旅行社求证,发现这是它们的通行做法。细究之下记者得知其中另有隐情:在黄金周出境游中,最牛的是航空公司和酒店,旅行社和游客同样有预定金被拗之忧。

  “旅行社收押金是不得已而为之,”沪上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春节出境游,机票、酒店等十分抢手,像日本游,旅行社需提前一个月向航空公司预订机位,并支付每人约1500元左右的预定金;同时需要提前向酒店支付定金才能确保在春节期间拿到客房。一旦客人签证签不出,航空公司、酒店等会把旅行社预付的定金全额没收。”

  记者了解到,收押金现象主要出现在签证时间较长的日本游线路,新马泰、港澳游线没有这种情况,因为新马泰签证大多只需一两天,即使客人签证碰到点什么问题,旅行社还有充足的时间招徕其他客人,不会造成预付的机票、酒店费用损失。“其实像日本游等,只要客人提供的资料是完全真实的,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尽管旅行社给出这样的说法,但游客总是心有疑虑:为什么所有损失都要我们承担?

  按照《上海市旅游管理条例》规定,游客不能成行,如果是游客原因,游客需承担10%团费损失和已产生费用;如果是旅行社方面的原因,则由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么,因为签证问题而不能成行,同时客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又没有问题的话,这一风险该由谁来承担?

  有关人士建议,通过出境游综合保险来解决:将签证遇到问题纳入出境游保险范围,由游客和旅行社承担少量费用,出了问题保险公司赔。也有业内人士建议,由市旅游委建立旅游纠纷争执基金,以统一标准处理这类纠纷。本报记者沈敏岚

  漫画绍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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