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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6:00 法制日报 |
□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 □完善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 □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本网北京1月6日讯 记者杜萌 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完善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等三项检察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将成为今年检察改革的重点。 记者今天从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得知,上述三项改革,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及高检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作出的部署。 据了解,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包括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制度,解决民事、行政和刑事抗诉案件调卷难问题,出台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的意见,完善派员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等;完善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包括完善查处刑讯逼供行为的工作机制,建立对渎职司法人员进行调查和建议更换办案人的机制,完善渎职案件移送查处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指出,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有利于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是在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面进行的成功探索。他要求,各地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这项改革,加强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建设,规范机构设置,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法制化 (责任编辑:陈菊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