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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权裁判权两权分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16:00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月5日讯 记者王斗斗 “各级法院要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所强调的。

  据了解,全国法院2005年1至11月共执结案件1601372件,执结标的金额2415.5亿元

  肖扬要求,各级法院要加大民商事裁判的执行工作力度,采取可行的措施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实现。通过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人员的素质,切实做到依法执行。同时,积极推进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不断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策。要加强对执行风险的告知,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确定的权益并不是都能得到实现,对客观上执行不能的,要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原因。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部署全国法院2006年执行工作时强调,要完善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两权分立、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分权运行机制。严格实行执行全过程公开和有争议案件的执行听证制度,努力推行执行和解制度,进一步改进执行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配合,推动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基金和办法,对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出境、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制裁。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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