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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水工遭保安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0:47 东南快报

  5日下午3时,福州一纯净水公司送水工小陈,在给福州特艺城三楼一商铺送水时被当场的保安人员扣住,声称要罚小陈50元,不然以后就不准其往特艺城送水了。到底保安有没有处罚权呢?省法学理事会林柏冬律师说,保安是没有任何处罚权的。

  自称是特艺城保安部负责人的胡先生表示,小陈扛着水桶在电动扶梯上往楼上送水非常危险,以前还出现过水桶从电梯上掉下来的情况。罚款是让他记住不要再犯。

  当日下午4时,记者和小陈来到特艺城一楼的保安部,小陈最终被罚了10元,还收到一张罚单,上面盖有“福州特艺城”的三角形印章。

  “保安肯定是没有任何处罚权的,他们的职责只是维护场内秩序和进行一些提醒义务,即使是有人在保安负责的场地有违法行为,他们也没有权力进行处罚。”省法学理事会林柏冬律师说,遇到这种情况小陈可以拒绝缴纳罚款,如果对方进行人身侵犯的话,小陈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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