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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促节约卓有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3:40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平报道:通过加强地方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制定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2005年我省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取得丰硕成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方配套法规厉行节约。几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三部地方性法规,其中《江西省促进推广应用新型墙材条例》和《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分别是全国第

一部、第三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下发、制定了《关于我省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等10个文件及配套办法,初步建立健全了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体系。

  在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倡导、推动、约束下,我省在2005年取得一系列重大进展。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为1.96,两年下降两成。全省百家重点耗能单位万元工业产值能耗3.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3.5%,节能增效12亿元。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利用固体废物440万吨,同比增长31%,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172万吨,同比增长10%,两者实现销售收入61亿元。利用固体废物生产新型墙材55亿块标砖,节约土地9000亩。全省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产量的比例上升了9个百分点,南昌市使用新型墙材的比例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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