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梁家辉获刑两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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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07:1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 著名艺人兼影帝梁家辉昨日在法庭承认去年10月29日在香港仔黄竹坑道醉酒驾驶,被判监禁两个月,但获准缓刑3年,并被罚款1万港元及停牌3年。 据悉,梁家辉2002年11月也曾有过同类型的案件被控,并打伤肇事巴士司机,之后,梁家辉因醉酒驾驶及殴打伤人,被判罚1.2万元,停牌18个月及留案底。昨天,梁家辉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此事态度十分诚恳,他表示,“做错事就要承担责任,以后我会多做善事 、益事,起到公众人物的表率作用。”南风(编辑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