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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看好自家设施造成侵害该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11:14 沈阳晚报

  “由于楼上住户的暖气漏水,我家的橱柜和墙面都被水淹了。可是事后,不知道该找谁承担责任……”1月6日,读者秦女士向记者反映了她的难心事。

  住户迷茫:房子被淹损失谁赔

  据秦女士介绍,她在皇姑区仁和佳苑购买了一套房子。2005年11月,秦女士发现,

自家装修过的橱柜顶部的烟道口部位往下滴水,仔细一看,橱柜的上半部都被水浸泡了,喷好的油漆也裂了,地上也有很多积水。秦女士立刻找来了该小区物业人员,对方看过情况后,发现水是从楼上流下来的。秦女士便和工作人员一起去找楼上住户,由于四楼和五楼当时都没有住户入住,工作人员打开门进去后,发现这两家烟道也有很多水。最后,找到了六楼,原来是该住户家暖气出现漏水。六楼住户今年没供暖,所以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情况应该找供暖公司。秦女士找到了供暖公司后,供暖维修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确认是暖气漏水。

  秦女士表示,自己家橱柜和墙面因六楼暖气漏水而损坏,应该得到赔偿,可是六楼的住户并没有要求供暖,所以秦女士再次找到了供暖公司要求解决,可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

  供暖公司:六楼住户该担一定责任

  记者联系了仁和佳苑的供暖单位———东泰供暖公司的负责人张厂长。张厂长告诉记者,秦女士家的情况他很了解。因为新房入住的第一年必须供暖,所以在2004年前供暖公司给住户统一供暖。2005年住户可以自由供暖,就是需要供暖的公司给开栓,不需要的住户,公司不会给予开栓。六楼住户并没有开栓,漏水应该是以前供暖结束后残留的水造成的。张厂长说,关于三楼住户由于漏水造成了损失的问题,他认为这个责任不应该全部由供暖公司承担。如果住户由于不居住而不需要供暖,那么需要把暖气里面残留的水进行放水,如果没有进行放水而出现了问题,那么住户也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观点:住户有责任看管自家设施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的刘东亚律师。刘律师认为,像秦女士家这种情况,主要责任在六楼住户,供暖公司的责任较小。刘律师说,住户未居住或是没有要求供暖公司供暖,都不能成为没有责任的理由,没有供暖不代表暖气里面没有水,住户有义务对家里的设施进行看管,以确保不侵害到其他住户的利益。

  供暖公司应该保证在供暖后的合理时间里不出现问题,之后造成住户家里漏水的原因很复杂,责任很难认定,所以供暖公司的责任相对较小。

  刘律师最后表示,如果住户拒绝承担相关责任,那么被侵害的住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本报记者刘洋实习生吴慧美记者电话:8881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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