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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许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15:36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颜宇东 通讯员朱海燕)省交警总队今日发布《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纪律规定》,对驾驶人考试中考试舞弊及贿考行为的处罚作出硬性规定。该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执行。

  《规定》明确,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行为或贿考情节较轻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通过的其他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情节较重的,在中止考试的同时,依法不予核发驾驶许

可并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如发现驾校或教练员在考试中参与舞弊或贿考的,停止受理报考1个月至3个月,停止接受教练员送考,并建议有关部门注销教练员证。

  3违规驾校停考3个月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颜宇东 通讯员朱海燕)醴陵顺达、长沙明园、株洲天鹰3所驾校,因在驾考中违规向考试员、监督员送红包、礼金,省交警总队今日宣布对这3所驾校停考3个月。省交警总队还通报了2005年驾考中社会考试监督员、驾校索要钱财及贿考的一些违纪事实。

  这些驾校以向考场送香烟、红包的名义,在参加科目三考试前,收取学员每人100元至300元不等的费用,送一部分给考试员,有的根本没送出而是中饱私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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