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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红旗路人防工程遭蓄意破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8日15:37 乌鲁木齐晚报

  (乌鲁木齐晚报)

  全疆最大、最好的人防工程———乌鲁木齐市红旗路地下大型人防工程,因施工方无视停工通知破坏性施工,已达不到应有防护能力。1月6日,市人防办作出决定,拟对造成这起在全疆属于最大、在全国也是极为罕见的破坏人防工程案件的单位罚款5万元。

  乌鲁木齐市人防办纪检组长赵景清向记者介绍了该案件的“来龙去脉”。

  2005年10月13日,乌鲁木齐市人防办接到人防职工反映,乌鲁木齐市红旗路地下大型人防工程有两处顶板被破坏。人防行政执法队现场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原来,该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新疆赛博数码广场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任何手续情况下,于2005年9月30日晚,擅自将人防工程地面一层至负一层两处厚度达43厘米的顶板砸坏,面积达104平方米。执法人员当即向对方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待新疆赛博数码广场有限公司会同新疆地下建筑设计院协调拿出补救方案,报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2005年11月15日,当执法人员再次勘察施工现场时,发现该公司非但没有停工,又擅自将两根80厘米×40厘米的大梁砸毁,导致整个红旗路地下大型人防工程达不到六级防护级别。执法人员立即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将被破坏的人防工程限期恢复和赔偿相应损失。该公司也表示,保证不再进行破坏性施工,待人防部门批准后再施工。然而,当执法人员于2006年1月6日再去施工现场时,该公司不仅擅自将踏步修建好,还将自动扶梯安装完毕开始调试。

  于是,1月6日市人防办作出决定,除了罚款外,还依照《人民防空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该公司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对造成的损失,该公司也要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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