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杜绝医院“见死不救”(华东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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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1:57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杜绝医院“见死不救”不能只停留在规章制度上,还须从经费收支和管理机制上保证非营利医疗机构自觉将为群众提供优质、低价的医疗服务作为自己的必然责任,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才能真正彰显 为了解决人们诟病多年的“看病贵、看病难”问题,1月7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就开出了七大“处方”,其中明确:对于危重病人和需要救助的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 算的原则,“绝不允许见死不救”。这样的规定让人心头一热。从总体看,尽管医疗机构“见死不救”出现的情况很少,但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不仅是个别贫困家庭的心酸,更是社会的耻辱和不幸。因为这不但违背了医疗机构最基本的“救死扶伤”人道主义原则,更与社会主义社会所倡导的基本道德规范背道而驰。 从近年来曝光的情况看,“见死不救”只是个别医疗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导致“看病贵、看病难”的极端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确立并不断走向完善的过程中,个别医疗机构守不住“救死扶伤”这一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对一时无力支付诊疗费用的患者拒之门外甚至“见死不救”,从理论上说是医疗改革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表现。一些地方片面强化医疗机构“经营”的属性,全然不顾医疗服务的社会公益和公共产品的性质,将它们强行推向市场“自收自支”———政府对医疗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政绩”考核用的是财税、利润这样的“硬指标”,而医疗机构对员工考核也是尽可能的增收。这样的改革取向,导致个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丧失了基本的职业操守,在处理医患关系中唯利是图。 也正是“见死不救”极端事例的出现,让公众和决策层逐渐认识到一些地方医疗体制改革“顾此失彼”的弊端,强化了对医疗机构公益属性的认识。日前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控制大医院规模、选择医院建立平价病房,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进行干预,并严禁医生收入与业务收入挂钩,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等,招招切中要害,相信对解决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将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笔者认为,杜绝医院“见死不救”不能只停留在规章制度上。从经验看,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制约和配套措施,好规定很难从上级的文件中走出来落到实处。“见死不救”一向都是严令禁止的行为,但为何在实际生活中时有所闻,关键是“罚则”不明确,缺乏处罚、制裁的硬措施,就是经过媒体曝光后,除了舆论道德谴责外,少有为此被追究责任的,更有甚者,个别医院还以经费不足等原因振振有词。 从目前看,对所有的医疗机构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分类管理,让占全国医院总数96%的公立医院消除营利、非营利机构的模糊地位,可能是根治医院唯利是图的最终选择:只有从经费收支和管理机制上保证非营利医疗机构自觉将为群众提供优质、低价的医疗服务作为自己的必然责任,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才能真正彰显。 《华东新闻》(2006年01月09日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