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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妄言要掀警察“老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02: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日前,南京栖霞警方将位于迈皋桥的“太阳雨餐饮休闲娱乐中心”(以下简称太阳雨)内一对正在卖淫嫖娼的男女抓获。然而,“太阳雨”的负责人张某面对警方人员和随行记者,竟语带威胁:“我在警方有人,谁也不能把我怎么样!谁要是搞我,我就搞死谁!”

  元月4日,是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南京市栖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太阳雨”提供不正当的性交易服务。当天晚上8点钟,有关人员冒雪对“太阳雨”进行了

为时两个小时的卧底。当晚10点10分,栖霞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太阳雨”进行了突击搜查,一对正在进行性交易的男女当场被抓获。

  经调查,卖淫女胡某,安徽人,1986年出生,初中文化。嫖客许某,黑龙江人,今年24岁,在南京一家外资单位打工。据悉,“太阳雨”是一家集娱乐、桑拿、茶社、舞厅、KTV为一体的休闲娱乐中心,曾在2003年元月因涉嫌卖淫嫖娼而被查处过。

  根据有关治安管理规定,“太阳雨”在两次再犯的情况下,就要接受加重处罚。然而,“太阳雨”的负责人张某当晚在栖霞区公安分局,面对警方和记者口出狂言:“我一年赚几百万,我在分局有人,你们搞我我无所谓,而我要是搞你们,你们就吃不消!”之后,张某又说:“你们这些戴大盖帽、扛肩章的人,哪个没有在我这里吃过、喝过、玩过?我这里有记载你们消费的账本!”据了解,目前栖霞警方对于“太阳雨”的处罚决定正在进一步地研究中。

  记者了解到,警方在对一些涉嫌卖淫嫖娼的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时,经常遭到威胁甚至暴力抗法。警方有关人士说,面对这种情况,警方绝不手软,对于卖淫嫖娼现象将予以坚决地打击。

  本报实习生庄幼鹏

  《江南时报》(2006年01月09日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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